本文转自:临汾日报

本报记者 孙哲峰

“11-109采面2号乳化液泵进液管接头处漏液;东一采区轨道巷90千瓦绞车处开关局部接地铜线未使用线鼻子;东五采区皮带巷机头处需安设净化水幕……”

5月25日,在洪洞县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回坡底煤矿会议室内,市安委会第十六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逐一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。

在当天的检查中,检查人员兵分两路,一组人员对资料台账进行查阅,另一组人员深入井下进行详细检查。

“电缆穿墙孔应该怎么处理?”在井下东一采区变电所,检查人员指着电缆穿墙孔向企业工作人员问。

“电缆穿墙孔要拿黄泥进行封堵。这个可能是封堵时给遗漏了,我把问题记下,一会儿就安排人过来进行封堵。”工作人员回答。

井下人员排查认真细致,地面人员检查同样严谨审慎。

检查人员询问:“张康的个人信息表中工作简历填写不完善,没有体现他的转岗经历。”

“这可能是在填写过程中出现了疏漏,回头我就叫他完善一下资料信息。”企业工作人员回答。

在经过近5个小时的全面细致检查后,检查人员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,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。

检查组要求,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风险意识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,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,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;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、闭环管理,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,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;要以“安全生产月”为契机,围绕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活动主题,深入开展系列活动,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见到实效。

“单丝不成线,独木难成林。虽然说检查中发现的都是一些细小问题,但各类事故早已警示我们,侥幸不得、推脱不得、忽视不得,小隐患可以酿成大事故。因此,企业自查自改不是自选题,而是必答题。”反馈会后,检查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说。